廣大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大決策部署,根據省人社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社會保險經辦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電〔2020〕21號)要求,經商市稅務局、醫保局同意,現將我局疫情防控期間社保征繳業務辦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允許參保企業和個人延期辦理業務
因受疫情影響,允許參保企業和個人延期辦理業務,我市用人單位逾期辦理職工參保登記、繳費等業務,經辦機構應及時受理。靈活就業人員未能及時辦理參保繳費的,允許疫情結束后補辦,并在系統內標識。逾期辦理繳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補辦手續可在疫情解除后三個月內完成。社保咨詢電話:0561-3885237
二、延長2月份社會保險費申報期限
市稅務局允許延長社會保險費申報期限,參保單位2020年2月份社會保險費繳納期限可延長至2月24日。因疫情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申報的,可經縣級稅務機關批準,進一步延長期限,或采取電話、微信等方式與稅務機關溝通,視疫情防控情況預約辦理。稅務咨詢電話:0561-3117612
三、確保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退休待遇不受影響
在疫情防控期間,凡因實體大廳暫停未能及時申請辦理職工醫保退休待遇核定業務的,待實體大廳開通補辦手續后,允許從應享受職工醫保退休待遇日期享受職工醫保退休人員各項待遇,確保不影響參保職工個人權益記錄。社保咨詢電話:0561-3051657;醫保咨詢電話:0561-3053075、0561-3053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