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什么比關愛自己和親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更重要!
一、請市民朋友高度關注政府等官方正規渠道發布的新冠肺炎患者及其活動軌跡的相關信息,并主動報告與其接觸或交集等相關情況,確保得到及時的防護、診斷和治療。
二、對家庭成員每天早、晚兩次測量體溫,出現發熱(體溫超過37.3℃)、咳嗽、咽痛、胸悶、呼吸困難、乏力、惡心嘔吐、腹瀉、結膜炎、肌肉酸痛等可疑癥狀時,請立即主動與所在社區、村(居)工作人員聯系。
個人防護須知
一、“非必要、不外出”。
二、居家防護:
1、家庭置備體溫計、口罩、家用消毒用品等防護和應急物資。未接觸過疑似或確診患者且外觀完好、無異味或臟污的口罩,回家后可放置于居室通風干燥處,以備下次使用。
2、需要丟棄的口罩,放在專用的垃圾桶。注意保持手的衛生。
3、從公共場所返回、咳嗽手捂后、飯前便后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免洗洗手液。不確定手是否清潔時,避免用手接觸口、鼻、眼。打噴嚏或咳嗽時,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4、保持良好的生活習慣。居室整潔,勤開窗,經常通風,定時消毒。
5、平衡膳食,均衡營養,適度運動,充分休息。
三、出門防護:
1、出門須正確佩戴口罩。盡量減少到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尤其是相對封閉、空氣流動差的場所。
2、不隨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紙巾包好,丟置于有蓋的垃圾箱內。
公安通告摘要
一、依據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一十五條之規定,
故意傳播傳染病病原體,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依據刑法第三百三十條之規定,妨害傳染病防治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凡故意隱瞞造成多人感染和隔離,涉嫌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二、凡隱瞞個人病史逃避隔離者,列入失信人“黑名單”。
桐城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