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餐飲服務業有序恢復營業的通告
(第十八號)
為統籌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進一步滿足廣大群眾日常生產生活需求,現就做好餐飲服務業有序復工營業工作通告如下:
一、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餐飲服務單位(包括飯店、酒店、民宿、農家樂等),可有序恢復營業,并逐步放開堂食和包房(包廂)服務。
二、恢復營業餐飲服務單位要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根據員工數量和防控要求,購置配備消毒液、口罩及紅外體溫探測儀等疫情防控物資。
三、餐飲服務單位要設立健康管理員,負責收集單位員工健康狀況并做好記錄。恢復堂食前要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健康調查,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健康證,每次上崗前開展體溫監測并全程佩戴口罩,體溫超過37.3℃或出現有發熱、乏力、干咳及胸悶等癥狀的員工不得上崗。
四、提供堂食的餐飲服務單位要在入口處設置1.5米間隔線,合理安排進店人員間距。接待量不高于原有餐位數的50%,餐桌距離保持在1.5米以上,顧客就餐距離不少于1米;長條桌同排隔位相坐,對面錯位相坐;圓桌隔位就坐;快餐店實行一人一桌;鼓勵實行打包外賣、預約訂餐、錯峰就餐,倡導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及非現金結賬。繼續禁止承辦一切宴席服務。
五、停業后首次恢復營業的餐飲服務單位要對經營場所(包括洗手間、電梯)、設備設施、餐飲具等進行一次全面徹底消毒。營業期間,要對就餐場所、保潔設施、人員通道、電梯間、衛生間等場所設施定期進行消殺通風。就餐場所要做到一餐一消毒,未使用的包間要每天一次消毒。餐飲具消毒后應存放在密封的保潔柜內,供餐時即時提供,不預先將餐飲具擺放在餐桌。廢棄口罩要放在專用帶蓋垃圾桶內,每天對垃圾桶進行消毒處理。各餐飲服務單位要做好日常消毒記錄,消毒記錄內容包括消毒時間、消毒人員、消毒區域等內容。
六、對餐飲消費者實行“綠碼+佩戴口罩+測量體溫”進店消費(老人、小孩憑“有效證件+佩戴口罩”),“黃碼”和“紅碼”及體溫超過37.3℃的人員不得進入。進店顧客必須佩戴口罩,坐下飲食最后一刻方可摘下口罩,飲食完成后立即戴上口罩,離開座位必須戴上口罩。
建立用餐人員可追溯制度,各餐飲服務單位要對就餐顧客進行實名登記,同行同桌就餐者至少要登記一名就餐顧客身份證信息及聯系方式,以備查驗跟蹤。
七、各餐飲服務單位要切實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嚴格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進行操作,杜絕采購、飼養和現場宰殺活禽活畜,索證索票記錄完整,貯存符合要求;禁止采購不明來源的食材,嚴禁經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
八、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巡查和跟蹤服務,對餐飲營業場所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的要及時糾正、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依規處理。
各地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商務部門要落實好餐飲行業管理責任,市場監管部門要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衛健部門要落實防疫工作指導責任。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聯動機制,共同推進餐飲業有序復工營業。
本通告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并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及時調整或廢止。
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