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肥西縣社保局您好, 家里姑姑常年在寧波工作,肥西農村戶口,已在寧波交了近10年的社保,明年就到法定的退休年齡(50周歲),但未滿15年,到了50周歲那邊就不給繳納社保了,我想問下她到了50歲之后能否在肥西社保局一次性將剩余年限社保交齊?如果可以,交齊后,多長時間能領取退休工資?需要哪些手續?
解答內容:經縣人社局了解,根據合肥市相關文件規定,2011年7月之前參加城鎮職工企業養老保險的,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后繳費未滿15年的,可以在戶籍所在地以自由職業者身份繼續延長繳費5年,若繳滿5年后還未滿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足至15年。您的姑姑可以繼續以自由職業者身份逐年繳費。社保繳滿15年后辦理退休手續,才能領取養老金,需要攜帶其檔案、參保的勞動合同等材料,具體需要的手續材料以申請辦理退休時的解答為準。若有疑問請咨詢社會保險綜合科0551-68828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