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本人大力支持新能源行業發展,特別是看到蔚來與合肥市政府簽訂合作協議、將把總部遷至合肥的新聞后,下單購買蔚來新能源汽車一輛自用。但是詢問銷售人員得知,目前僅有國家新能源補貼在繼續,無地方補貼。本人查詢合肥市政府網站后,看到《關于印發<合肥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助管理細則(2018年修訂)>的通知》(合科〔2018〕115號)在《關于公布2019年度市科技局規范性文件目錄的通知》中顯示延長一年。因此,本人想知道,現在這個文件是否有效,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是否能享受到地方補貼?
回復單位合肥市財政局、合肥市科技局 ?
解答內容:根據《關于印發<合肥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助管理細則(2018>的通知》(合科2018) 115號)文為《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合政辦(2018) 48號)文件的配套實施細則、合政辦(2018) 48號文規定“如國家新出臺有關標準和規定,按照國家規定和標準調整執行”。2019年3月26日國家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9) 138號)明確規定,2019年6月25日后,地方不再對新能源汽車(新能源公交車合燃料電池汽車除外)給予購置補貼。目前合肥市新的新能源汽車產業支持政策正在擬定中,擬定對個人用戶給予一定電費支持,具體以市政府印發的政策為準。請關注相關政策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