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工傷保險繳費
2020年度(2019年7月-2020年6月)工傷保險繳費基數范圍為:
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5085.05
繳費基數下限為:3017.01
繳費基數的定義
工傷保險的繳費基數一般是指指用人單位為本單位所雇傭的職工所支付的上一年度的工資總額。
社會保險繳費公式
社會保險繳費=繳費基數×繳費比例
溫馨提示:
1.具體的詳細內容請咨詢當地的社保機構
2.當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低于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基數;高于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部分,不作為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基數。
3.繳費基數中的工資總額應該是指用人單位支付給本單位所有職工的勞動報酬的加和。工資總額一般來說不是針對某一個職工所說的,而是對用人單位所雇傭的所有職工所說的。
4.職工包括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合同勞動關系和事實勞動關系的各個工種、各個崗位的所有職工。
繳費比例
一類至八類分別為該行業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2%、0.4%、0.7%、0.9%、1.1%、1.3%、1.6%、1.9%。
其中,一類行業分為三個檔次,即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可向上浮動至120%、150%;二類至八類行業分為五個檔次,即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可分別向上浮動至120%、150%或向下浮動至80%、50%。
繳費數額
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率之積。
繳費方式
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及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