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6月1日起,車主可以攜帶車輛、有效身份證明、整車合格證、車輛合法來源證明(購車發票)主動前往公安部門設置的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安裝點申請登記。
市民可以通過合肥交警微信公眾號進行電動自行車業務網上辦理,關注“合肥交警”微信公眾號,點擊右下角網上服務,選擇電動自行車登記,點擊“業務辦理”菜單即可進入系統主頁,然后市民可以根據自己需要上牌的電動自行車類型,選擇相關業務辦理。
共享單車現場上牌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電動自行車如安裝了遮雨篷、遮陽篷等非法改裝設備,需要將其拆除后,方可辦理牌照。部分電動輕便摩托車是在2019年4月15日后購買,車輛合格證上標明的是電動輕便摩托車,是無法申請號牌的,車主可與購買車輛的商家協商解決或自行淘汰更換。
據悉,自6月1日起,合肥市公安部門將加大查處力度,采取定點值守與動態巡邏相結合的管控模式,嚴查兩輪電動自行車逆行、闖燈越線、載人載物等突出交通違法行為,教育、引導未懸掛號牌或臨時通行標志的電動自行車車主主動登記上牌。
從明年1月1日起,對未按規定辦理登記上牌,或未領取臨時通行標志仍上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公安機關將嚴格依法查處。
56個服務網點可辦理
為了方便市民辦理,合肥交警部門除了在原有6個上牌點的基礎上,增加了50個網點方便市民就近辦理(見文末)。
在發布會上,交警部門展示了電動車號牌樣式。電動自行車號牌分為白色的臨時號牌和綠色的電動自行車號牌。其中,綠色號牌又分為個人電動自行車號牌和共享電動車號牌。兩者區別在于車牌上多了一個“共”字。據介紹,此舉是為了防止市民將共享電動車號牌挪至個人電動自行車上。
三種牌照示例
在發布會上,合肥市文明辦還發布會了“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倡議,倡導廣大市民應自覺抵制購買電動三、四輪車等性能差、改裝多、易引發交通事故、危害生命安全的“非標車”,共同營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環境。
倡議還提出,全市廣大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應主動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做到不超速、不超載、禮讓行人;不闖紅燈、不占用機動車道、不亂穿馬路;不亂停亂放、不逆行;倡導騎行時佩戴安全頭盔,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交通安全貢獻一份力量。(記者 張毅璞)
原有的6個上牌點(點擊圖片可放大查看)
新增50個網點(點擊圖片可放大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