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最新頒布的旅游獎勵政策,是什么?
處理意見:您好,我市目前對榮獲安徽省三星、四星、五星級農家樂的貧困戶,市級分別給予3萬元、6萬元、8萬元獎勵,縣級財政再按市級標準一次性給給予獎勵。 省財政對新增國家5A級旅游景區和國家級旅游度假區、生態旅游示范區、全域旅游示范區給予最高200萬元獎補,對旅游領軍企業給予最高200萬元獎補。(皖發〔2020〕4號) 對列入全省旅游項目庫且3年累計實際投資達到10億元(含)以上的旅游類重大項目給予獎勵。其中:10億元以上、30億元以下的,獎勵100萬元;30億元以上、50億元以下的,獎勵200萬元;50億元以上的,獎勵300萬元。獎補資金下達到項目所在設區的市,由市政府制定具體獎勵方案。(皖政辦〔2019〕17號,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財政廳負責) 對新評定為五星級飯店和新晉中國飯店金星獎、中國旅游集團20強、全國旅游五星級飯店20強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對主導制定國際、國家、旅游行業標準的旅游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30萬元、20萬元、10萬元,單個企業獎補總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獲評全國旅游標準化示范城市、示范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10萬元。對獲評全國旅游服務質量標桿單位的,給予一次性獎補30萬元。對獲得國家級旅游商品評比競賽一、二、三等獎(或金、銀、銅獎)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萬元、3萬元、1萬元。獎補資金下達到所在市,由市政府制定具體獎勵方案。(皖政辦〔2019〕17號,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財政廳負責) 對年度營業收入首次超過10億元、30億元、50億元、80億元、100億元的旅游領軍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150萬元、200萬元。獎補資金下達到企業所在市,由市政府制定具體獎勵方案。(皖政辦〔2019〕17號,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財政廳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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