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新增了23處固定式交通技術監控設備(13處闖紅燈自動抓拍設備,7處卡口設備,3處機動車尾氣遙感檢測設備),將于2020年6月15日啟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公安部第157號令)的相關規定,現將設置地點公布如下:
一、闖紅燈自動抓拍設備
1、百牙中路與青陽路交叉口
2、長江北路與石臺路交叉口
3、長江北路與蓉城路交叉口
4、長江中路與杏村西街交叉口
5、長江南路與和諧路交叉口
6、清溪大道與翠屏路交叉口
7、清溪大道與金溪路交叉口
8、清溪大道與金徽路交叉口
9、清溪大道與金安路交叉口
10、清溪大道與銅冠大道交叉口
11、清溪大道與鎏金路交叉口
12、清溪大道與金同路交叉口
13、清溪大道與金光路交叉口
二、卡口設備
1、牧之路陵陽大道至碧水路路段1
2、牧之路陵陽大道至碧水路路段2
3、牧之路碧水路至馬江路路段1
4、牧之路碧水路至馬江路路段2
5、牧之路生態路至清溪大道路段
6、S225線10公里793米
7、S225線10公里977米
三、機動車尾氣遙感檢測設備
1、青蓮路雙村路至石馬路路段
2、牧之路碧水路至馬江路路段
3、石城大道升金湖路至杏花村大道路段
上述交通技術監控設備主要抓拍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逆向行駛的、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機動車不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的、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機動車超速、駕駛排放檢驗不合格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等交通違法行為。
請廣大交通參與者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通行規定,安全駕駛,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