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輛小型電動三輪車能辦牌照嗎?和縣電動三輪車還給騎嗎?
處理意見:網友,您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條關于非機動車的定義、國家強制性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機動車類型術語和定義》等規定,以及目前國家出臺的相關車輛管理產業政策,明確電動三、四輪車多數屬于機動車,且不符合國家標準,未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不在國家機動車產品公告目錄內,不能依據法規規定在車輛管理所登記入戶上牌。 目前,和縣封閉式三四輪電動車一律不得上路行駛,無封閉設施的三四輪電動車允許行駛。 如有疑問,請與和縣公安局聯系,聯系人:鄧泉,聯系電話:0555-5311904。
處理單位:和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