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咨詢
合肥非標電動車自今年6月至年底前,發放三年期臨時牌照,明年起未上牌的非標電動車不得上路,三年后非標電動車自動淘汰。請問蚌埠對非標電動車如何打算和治理?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回復
網友你好!對于超標電動自行車,暫未考慮參照合肥模式發放過渡期臨時通行標志,也不予發放電動兩輪自行車牌照(綠牌)。目前允許超標電動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根據蚌埠市市場監管局、蚌埠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蚌埠市公安局聯合下發的《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的意見》實行3年的過渡期政策,2022年4月15日以后不得上路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