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蚌埠全民健身活動中心(人民體育場)
地下停車場(小型機動車)停車
服務收費標準的公示
蚌埠中奧體育文化產業發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申請核定蚌埠全民健身活動中心(人民體育場)地下停車場收費標準的請示》收悉。根據《安徽省定價目錄》(皖價法〔2018〕17號)、原省物價局、省住建廳、省交通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指導意見》(皖價服〔2016〕102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成本監審結果,經研究,現就蚌埠全民健身活動中心(人民體育場)地下停車場(小型機動車)停車服務收費標準及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停車服務收費標準
(一)3小時內(含3小時),每輛每次收費5元,不足3小時的按3小時計費。
(二)超過3小時,每增加1小時加收1元,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費。
(三)超過10小時至24小時內(含24小時)收費20元。超過24小時,按前述標準重新計費。
二、對以下車輛免收停車服務費
(一)臨時停放不超過40分鐘(含40分鐘)的車輛。
(二)外觀統一標識,并已取得行業主管部門發放的快遞通行證的郵政、快遞車輛,正在實施郵政、快遞服務的停車1小時內(含1小時)的。
(三)執行公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等車輛。
三、以上收費標準自2020年7月20日起執行,試行期一年。
你公司接通知后,應及時到市行政服務中心市發展改革委窗口辦理《服務價格登記證》,實行亮證收費,并在收費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費標準,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蚌埠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7月14日
來源:蚌埠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