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池州市貴池區人民政府正式發布《2020年貴池區城區初中一年級招生方案的通知》、《2020年貴池區城區小學一年級招生方案》,方案明確了各中小學學區劃分等內容。
詳情如下:
1.總體目標
嚴格執行公辦民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入學”、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劃片招生、就近入學”政策,妥善安排隨遷子女入學,堅決治理擇校現象,全面推行陽光招生,確保招生公平公正公開。
二、招生對象
初中
1.城區2019~2020學年度小學畢業生;
2.城區戶口或父母城區有房產證的非城區小學畢業生。
小學
居住在城區,原則上小學入學年齡為年滿6周歲(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兒童。在學校有學位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但必須是截至2020年12月31日之前年滿6周歲的兒童。
農村小學一年級招生入學年齡參照執行。
三、招生學校
初中
市第二中學、市第三中學、市第十中學、市第十一中學、市第十二中學、市第十六中學、濱湖實驗學校、月亮湖初中。民辦學校:德明中學、黃埔中學、千秋學校(原昭明公學)。
小學
實驗小學,實驗小學百荷分校,實驗小學平天湖分校,杏花村實驗學校,城關小學,人民路小學,城關小學秋浦分校,城關小學新城明珠分校,南湖小學,城西小學,池口小學,杏花村小學,齊山小學,永明小學,市開發區流坡小學,濱湖實驗學校,月亮湖小學,千秋學校(原昭明公學)。
四、學區劃分原則
初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等有關規定,城區初中學區的劃分以學生戶籍所在社區,或現居住地為依據。學生戶口舉家遷入該社區日期為2020年6月30日前(含2020年6月30日)。
小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有關規定,城區公辦小學學區以適齡兒童現居住地為依據進行劃分。
五、學區劃分
初中
小學
六、招生辦法
初中
(一)依據學區劃分,確保“學生戶籍所在社區”和“學生現居住地所在社區”的學生全部就近入學。登記時,學區內學生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學校要及時書面報告區教育體育局批準后據實錄取。
(二)符合池州市教育局、池州軍分區政治部《關于印發〈池州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的通知》(池教基〔2015〕140號)的軍人子女和符合池州市教育和體育局、池州市消防救援支隊《關于印發〈池州市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池教體基〔2019〕204號)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子女以及符合池州市教育和體育局《關于對奮戰在抗疫一線醫護人員未成年子女重點開展教育關愛工作的通知》(池教體基〔2020〕1號)和區委、區政府印發的《貴池區關心關愛疫情防控一線人員及有關待遇落實工作實施辦法》(貴疫防指〔2020〕69號)規定的抗疫一線醫護人員子女入學,由區教育體育局審核后協調相關學校錄取。
(三)符合《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外來投資商服務綠卡管理工作的通知》(池政辦〔2018〕9號)和池州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高層次人才服務綠卡發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池人才組字[2018]1號)規定的綠卡持卡人子女入學,由區教育體育局審核后協調相關學校錄取。
(四)符合《中共池州市委、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新時代“池州英才計劃”強化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人才支撐的實施意見》(池秘〔2019〕92號)規定的規模以上企業、入選國家、省、市級人才項目的企事業單位(含在池高校),引進培養的創新創業人才、高級經營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專業技術人才等子女入學,由區教育體育局審核后協調相關學校錄取。
(五)符合《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主城區非住宅商品房去庫存的若干意見》(池政〔2017〕78號)規定,在有效期內購房且已在房管部門辦理合同備案手續的購房人子女入學,由相關學校審核后錄取。
(六)符合上述五項條件的學生錄取后學位仍有空余的學校,可招收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但不得突破標準班額。各校應優先招收符合條件的有殘疾證明(殘疾證)的學生入學。
(七)其他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城區小學畢業生屬于初中一年級招生對象的,到定點學校登記。定點學校:市第二中學、市第三中學、市第十二中學、濱湖實驗學校。
小學
(一)依據學區劃分,確保“現居住地所在片區”的學生全部就近入學。登記時,學區內學生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學校要及時書面報告區教育體育局批準后據實錄取。
(二)符合池州市教育局、池州軍分區政治部《關于印發〈池州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的通知》(池教基〔2015〕140號)的軍人子女和符合池州市教育和體育局、池州市消防救援支隊《關于印發〈池州市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池教體基〔2019〕204號)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子女以及符合池州市教育和體育局《關于對奮戰在抗疫一線醫護人員未成年子女重點開展教育關愛工作的通知》(池教體基〔2020〕1號)和區委、區政府印發的《貴池區關心關愛疫情防控一線人員及有關待遇落實工作實施辦法》(貴疫防指〔2020〕69號)規定的抗疫一線醫護人員子女入學,由區教育體育局審核后協調相關學校錄取。
(三)符合《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外來投資商服務綠卡管理工作的通知》(池政辦〔2018〕9號)和池州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高層次人才服務綠卡發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池人才組字[2018]1號)規定的綠卡持卡人子女入學,由區教育體育局審核后協調相關學校錄取。
(四)符合《中共池州市委、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新時代“池州英才計劃”強化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人才支撐的實施意見》(池秘〔2019〕92號)規定的規模以上企業、入選國家、省、市級人才項目的企事業單位(含在池高校),引進培養的創新創業人才、高級經營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專業技術人才等子女入學,由區教育體育局審核后協調相關學校錄取。
(五)符合《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主城區非住宅商品房去庫存的若干意見》(池政〔2017〕78號)規定,在有效期內購房且已在房管部門辦理合同備案手續的購房人子女入學,由相關學校審核后錄取。
(六)符合上述五項條件的學生錄取后,學校在學位有余的情況下,可招收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各校應優先招收符合條件的有殘疾證明(殘疾證)的學生入學。
(七)其他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屬于小學一年級招生對象的,到定點學校登記。定點學校:齊山小學、開發區流坡小學、濱湖實驗學校。
七、招生步驟及時間安排
初中
(一)登記時間:2020年8月15日~17日;
(二)學校核查時間:由各學校自行安排;
(三)發放入學通知書時間:2020年8月26日~27日;
(四)均衡分班時間:2020年8月28日;
(五)開學報名時間:2020年8月31日。
小學
(一)登記時間:2020年8月15日~17日;
(二)學校調查摸底時間:由各學校自行安排;
(三)發放入學通知書時間:2020年8月27日~28日;
(四)開學報名時間:2020年8月31日。
八、招生條件要求
初中
(一)以學生戶籍所在社區為依據招生
城區戶口的小學畢業生法定監護人(父親或母親)根據學區劃分情況,在規定時間,持戶口簿和該生小學完成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到相關學校登記。戶口簿上須注明所在社區,若未注明社區的,應到當地派出所更換新的戶口簿。
(二)以學生現居住地為依據招生
根據學區劃分情況,在規定時間,持住宅房產證、戶口簿和該生小學完成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到相關學校登記。
1.學生父母有住宅并取得住宅房產證的,需提供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
2.學生父母有住宅已入住,但尚未取得住宅房產證的,需提供購房合同、付款發票、水電氣繳費證明等有效證件。
3.屬直系親屬共有住宅的,主產權持有人子女可到所在學區學校登記入學。
4.拆遷戶、集體戶(住集體宿舍)原則上按原居住地為登記入學依據,也可以按現居住地為登記入學依據,但需提供拆遷證明或原(現)居住地有效證件。
5.長期租住保障房的,到保障房所在學區學校登記入學。
6.房產證上明確購買的公寓為“住宅式公寓”,其房產可視為“住宅房”。
7.學生父母購買“服務型公寓”或“出讓/市場化商品房”并實際居住。如果是城區唯一住房,片區學校可依據“房產證”和“父母城區無房證明”并上門核實“確實實際居住”后,可作為現居住地登記。
(三)軍人子女屬于初中一年級招生對象,需提供軍人所在部隊師(駐地在本市內的可為團級)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身份認定證明、子女小學完成證書和子女的出生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在2020年7月30日前到區人武部進行登記,由區人武部審核后在2020年8月10日前集中報區教育體育局協調落實相應學區的初中入學。
(四)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屬于初中一年級招生對象,需提供消防救援人員所在單位總隊(駐地為池州市的可為支隊級單位)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身份認定證明、子女小學完成證書和子女的出生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到區消防救援大隊進行登記并在2020年7月30日前到市消防支隊政治處核準,由區消防救援大隊在2020年8月10日前集中報區教育體育局協調落實相應學區的初中入學。
(五)抗疫一線醫護人員子女屬于初中一年級招生對象,依據市衛健委提供的抗疫一線醫護人員名單和醫護人員子女的小學完成證書、現居住地證明和子女的出生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在2020年8月10日前到區教育體育局登記。區教育體育局審核后就近安排相應學區的初中入學。
(六)綠卡持卡人子女屬于初中一年級招生對象,需提供有效期內的《服務綠卡》、子女小學完成證書、現居住地證明和子女的出生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在2020年8月10日前到區教育體育局登記。區教育體育局審核后就近安排相應學區的初中入學。
(七)規模以上企業、入選國家、省、市級人才項目的企事業單位(含在池高校),引進培養的創新創業人才、高級經營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專業技術人才等子女屬于初中一年級招生對象,需提供企業或企事業單位相關證明材料、引進培養的人才相關證明材料(含學歷、職稱、創新成果等)、子女小學完成證書、現居住地證明和子女的出生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在2020年8月10日前到區教育體育局登記。區教育體育局審核后協調安排相應學區的初中入學。
(八)享受去庫存政策的購房人子女屬于初中一年級招生對象,需提供在房管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產證、購房人子女戶口遷入手續,到遷入后戶籍所在地相應學區的初中登記審核。二次買賣后的和戶籍不在本學區的購房戶,不享受該區域學區就近入學政策。
(九)已在城區小學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屬于初中一年級招生對象,需提供相關材料證件,由相關學校審核。
1.外地戶籍在城區經商或務工,舉家入居城區且辦理《池州市居住證》的城區小學畢業生,可申請在《居住證》所在社區相應學區的初中入學。需提供城區無房證明、父母及子女的《居住證》、子女小學完成證書和子女的出生證和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隨父母在城區租住,且父母一方合法從業1年以上(簽訂《勞動合同》)并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正常參加市、區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6個月以上的城區小學畢業生,在租住地所在社區相應學區的初中學位空余的情況下,可申請在租住地所在社區相應學區的初中入學。需提供:父母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城區無房證明、房屋租賃協議(須經公安部門備案)、社保繳費清單、租住一年以來的水電氣繳費證明、子女小學完成證書和子女的出生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其他情況的城區小學畢業生,到定點學校登記。租住在秋浦路以南的城區小學畢業生到池州市第二中學或第十二中學登記,租住在秋浦路以北的城區小學畢業生到池州市第三中學或濱湖實驗學校登記。登記時需持戶口簿、房屋租賃協議(須經公安部門備案)和小學完成證書。
小學
(一)以學生現居住地為依據招生
根據學區劃分情況,在規定時間,持住宅房產證、戶口簿及兒童預防接種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到相關學校登記。
1.學生父母有住宅并取得住宅房產證的,
需提供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
2.學生父母有住宅已入住,但尚未取得住宅房產證的,需提供購房合同、付款發票、水電氣繳費證明等有效證件。
3.城區戶籍自建房未取得房產證,但已實際居住的,到劃分學區內的學校登記。
4.學生戶口在城區,其父母在城區無住宅且長期居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的,出生入戶時與父親(母親)和祖父母(外祖父母)登記在同一戶口簿上,并三代同住至今,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宅房產證可作為登記入學依據,但需提供學生父母城區無房證明。
5.屬直系親屬共有住宅的,主產權持有人子女可到所在學區學校登記入學。
6.拆遷戶、集體戶(住集體宿舍)原則上按原居住地為登記入學依據,也可以按現居住地為登記入學依據,但需提供拆遷證明或原(現)居住地有效證件。
7.長期租住保障房的,到保障房所在學區學校登記入學。
8.房產證上明確購買的公寓為“住宅式公寓”,其房產可視為“住宅房”。
9.學生父母購買“服務型公寓”或“出讓/市場化商品房”并實際居住,如果是城區唯一住房,片區學校可依據“房產證”和“父母城區無房證明”并上門核實“確實實際居住”后,可作為現居住地登記。
(二)軍人子女屬于小學一年級招生對象,需提供軍人所在部隊師(駐地在本市內的可為團級)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身份認定證明、子女的兒童預防接種證、出生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在2020年7月30日前到區人武部進行登記,由區人武部審核后在2020年8月10日前集中報區教育體育局協調落實相應學區的小學入學。
(三)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屬于小學一年級招生對象,需提供消防救援人員所在單位總隊(駐地為池州市的可為支隊級單位)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身份認定證明、子女的兒童預防接種證、出生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到區消防救援大隊進行登記并在2020年7月30日前到市消防支隊政治處核準,由區消防救援大隊在2020年8月10日前集中報區教育體育局協調落實相應學區的小學入學。
(四)抗疫一線醫護人員子女屬于小學一年級招生對象,依據市衛健委提供的抗疫一線醫護人員名單和醫護人員現居住地證明、子女的兒童預防接種證、出生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在2020年8月10日前到區教育體育局進行登記,由區教育體育局統籌落實相應學區的小學入學。
(五)綠卡持卡人子女屬于小學一年級招生對象,需提供有效期內的《服務綠卡》、現居住地證明和子女的兒童預防接種證、出生證或戶口簿在2020年8月10日前到區教育體育局登記。區教育體育局審核后就近安排相應學區的小學入學。
(六)規模以上企業、入選國家、省、市級人才項目的企事業單位(含在池高校),引進培養的創新創業人才、高級經營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專業技術人才等子女屬于小學一年級招生對象,需提供企業或企事業單位相關證明材料、引進培養的人才相關證明材料(含學歷、職稱、創新成果等)、現居住地證明和子女的兒童預防接種證、出生證或戶口簿在2020年8月10日前到區教育體育局登記。區教育體育局審核后協調安排相應學區的小學入學。
(七)享受去庫存政策的購房人子女屬于小學一年級招生對象,需提供在房管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產證、購房人子女戶口遷入手續,到遷入后戶籍所在地相應學區的小學登記審核。二次買賣后的和戶籍不在本學區的購房戶,不享受該區域學區就近入學政策。
(八)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條件
申請在城區小學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外地戶籍在城區經商或務工,舉家入住城區且辦理《池州市居住證》,其子女可申請在《居住證》所在地對應學區的小學入學。需提供城區無房證明、父母及子女的《居住證》、子女的兒童預防接種證、出生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父母在城區租住,其父母一方合法從業1年以上(簽訂《勞動合同》)并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正常參加市、區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6個月以上,在租住地相應學區的小學學位空余的情況下,其子女可申請在租住地相應學區的小學入學。需提供:父母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城區無房證明、房屋租賃協議(須經公安部門備案)、社保繳費清單、適齡兒童的兒童預防接種證、出生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父母在城區經商1年以上,其子女可申請在城區小學入學。原則上到定點學校登記入學,也可到有空余學位的學校申請。需提供城區無房證明、房屋租賃協議(須經公安部門備案)、《營業執照》、子女的兒童預防接種證、出生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父母在城區租住并且至少一方在城區務工,其子女也可申請在城區小學入學。原則上到定點學校登記入學,也可到有空余學位的學校申請。需提供城區無房證明、房屋租賃協議(須經公安部門備案)、務工者與已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單位簽定的《勞動合同》、子女的兒童預防接種證、出生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供3個月以上支付工資有效憑證。
九、民辦學校自主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計劃。
十、招生紀律
初中
(一)城區初中一年級招生工作在2020年貴池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招生辦公室負責指導學校招生工作,各招生學校負責組織實施。
(二)各校要嚴格執行招生方案,不得違規招生,不得提前或延遲招生,也不得超計劃招生。
(三)各校要認真做好學生入學登記工作。安排專人進行登記,接待要熱情,不得相互推諉。登記時間內,定點學校不得拒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登記入學。
(四)各校(含民辦學校)不得對初一新生進行任何形式的入學前測試,要依法確保學生免試入學。
(五)各校必須堅持均衡編班,嚴格控制班額,合理配置教師,不得舉辦任何形式的實驗班、特色班、快慢班。
(六)各校要嚴格執行城區初中一年級招生各項政策和制度,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堅決杜絕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風,違反規定的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七)農村初中一年級招生工作要在當地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的領導下,與城區學校同步進行,要努力做好本地生源的入學工作。
小學
(一)城區小學一年級招生工作在2020年貴池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招生辦公室負責指導各校招生工作,各相關學校負責組織實施。
(二)各校要嚴格執行招生方案,不得違規招生,不得提前或延遲招生,也不得超計劃招生。
(三)各校要認真做好學生入學登記工作。安排專人進行登記,接待要熱情,不得相互推諉。登記時間內,定點學校不得拒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登記入學。
(四)各校(含民辦學校)不得對一年級新生進行任何形式的入學前測試,要依法確保學生免試入學。
(五)各校必須堅持均衡編班,嚴格控制班額,合理配置教師,不得舉辦任何形式的實驗班、特色班、快慢班。
(六)各校不得招收不足齡生。
(七)各校要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制度,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杜絕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風。違反規定的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八)農村小學一年級招生工作要在當地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的領導下,與城區學校同步進行。要努力做好本地生源的入學工作,以減輕城區學校的招生壓力。
(一)本方案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二)聯系電話:3219832
(三)舉報電話:3219833
來源:貴池區教育和體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