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南小莊等四處公共停車場
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的批復
滁州市亭城智慧泊車管理有限公司:
你單位《關于申請核定新建停車場機動車停車服務收費標準的請示》收悉。為緩解城區停車難問題,規范機動車停放秩序,改善道路交通環境,經市政府同意,新建南小莊公共停車場、西澗一村公共停車場、青瑯茶樓門前公共停車場、中心水庫公共停車場(具體位置及停車泊位數詳見附件),由你單位負責運營和管理。
根據《安徽省定價目錄》和原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安徽省交通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指導意見》(皖價服〔2016〕102號)規定,經測算并研究,現將南小莊等四處公共停車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等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
(一)機動車臨時停放20分鐘以內(含20分鐘),免收停車費。停放20分鐘以上-2小時(含2小時)小型車3元/輛.次;停放2小時以上-4小時(含4小時)小型車5元/輛.次;停放4小時以上-10小時(含10小時)小型車7元/輛.次;停放10時以上-16小時(含16小時)小型車10元/輛.次;停放16小時以上-24小時(含24小時)小型車12元/輛.次。
停放時間超過24小時的,按以上標準重新計費。對新能源汽車,按上述同車型收費標準優惠1元。
(二)機動車長期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由你單位按照不高于上述標準的原則,與消費者協商確定。
(三)停放車型以機動車行駛證載明的車型為準。
(四)對實施救助的醫院救護車輛,實施作業的供水、供電、供氣、市政工程等搶修車輛以及執行公務的警車、消防車、應急搶險車、軍車等,免收停車服務費。
二、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應辦理《服務價格登記證》,并在停車場進出口的醒目位置設置停車收費公示牌,標明服務內容、收費依據、車輛類型、收費標準、計費辦法、免費停放時間及免費停放車輛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三、本批復自2020年8月20日起執行,試行期1年。期滿前2個月,重新申報核定正式收費標準。執行期間,如國家、省、市有新規定,按新規定執行。
滁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