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1.申請結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托他人。
2.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當事人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5.雙方當事人自愿結婚。
6.雙方當事人均無醫學上認為不宜結婚的疾病。
申請條件
1.申請結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托他人。
2.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當事人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5.雙方當事人自愿結婚。
6.雙方當事人均無醫學上認為不宜結婚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