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蜀山區就業創業補貼政策匯總
1.小微企業新增就業補貼:對在疫情防控期間新增就業崗位的小微企業,根據新簽訂12個月以上勞動合同的人員數量,由就業補助資金按照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對其中吸納因疫情無法返回湖北就業人員或登記失業6個月以上人員的企業,標準提高到每人2000元,每戶企業最高不超過4萬元。
辦理流程: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向蜀山區人社局創業服務中心申請,人社部門審核后撥付。
咨詢電話:
蜀山區創業服務中心:65110731
2.小微企業吸納就業社保補貼:與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就業軍人、建檔立卡貧困勞動者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的小微企業,按照企業為高校畢業生、自主就業軍人、建檔立卡貧困勞動者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企業補貼(不包括個人繳納部分),補貼期限不超過12個月。補貼資金從就業補助專項資金列支。
辦理流程: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后補”。符合條件的企業向蜀山區人社局創業服務中心申請社會保險補貼,人社部門審核后撥付。
咨詢電話:
蜀山區創業服務中心:65110731
3.用工余缺調劑(共享員工)補貼
對向重點企業輸送員工實行余缺調劑、員工共享的輸出企業,按照工作時間一個月以上的按每人400元標準,給予輸出企業一次性就業補貼。補貼資金從就業補助專項資金列支。
辦理流程:員工輸出企業向蜀山區人社局就業促進科申請,審核后撥付。
咨詢電話:
蜀山區人社局就業促進科:65123617
4.人力資源機構就業服務補助:對疫情防控期間(2月10日—12月31日),為中小微企業提供職業介紹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通過購買服務方式,按照推薦到企業新簽訂12個月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保的人員數量,由就業補助資金按照每人500元的標準,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補貼資金從就業補助專項資金列支。
辦理流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向服務企業所在的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申請,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審核后撥付。小微企業通過國家質檢總局“小微企業名錄庫”認定。中型企業認定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統計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執行,由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會同經信、稅務等部門審核。
咨詢電話:蜀山區人社局就業促進科:65123617
5.創業孵化基地補貼:對近2年來人社、財政部門支持建設的返鄉農民工創業園、青年創業基地(園)、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等各類創業載體,為入駐的各類創業主體減免房租(2020年2月免收,3月、4月減半),其中創業載體為國有企業經營性用房或產權為行政事業性單位房產的免收3個月房租(2020年2月、3月、4月)。對創業載體為國有企業經營性用房或產權為行政事業性單位,在疫情防控期間給予創業者房租減免的,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可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對社會資本經營用房,在疫情期間向入駐企業減免房租的,在兌現2020年社會資本孵化器基地補貼時,將房租減免作為重要指標。同時,鼓勵企業所在地縣(市)區、開發區政府(或管委會)給予一定的資金補貼。
辦理流程:符合條件的創業載體向蜀山區人社局創業服務中心申請,人社部門審核后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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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區創業服務中心:65110731
6.農民工創業一次性補貼:暫時難以外出且有創業意愿的農民工,首次創辦小微企業,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申請人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補貼資金從就業補助專項資金列支。
辦理程序:補貼對象向蜀山區人社局創業服務中心申報,縣蜀山區人社局會同財政部門審核后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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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區創業服務中心:65110731
7.創業擔保貸款展期:已發放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可以申請貸款展期,期限不超過1年,財政給予貼息。
辦理流程:申請人提供診斷證明材料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經辦銀行于5個工作日內將展期申請信息反饋縣區人社、財政部門備案,財政部門按規定給予貼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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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區創業服務中心:65110731
8.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 :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的各類企業,符合條件的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企業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享受對象、補助標準和申請流程依據合肥市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對從事公益性崗位政策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人員,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長1年,實施期限截止 2020 年底。
辦理流程:符合條件的企業向注冊地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申請,人社部門審核后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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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區人社局就業促進科:65123617
9.就業技能培訓補貼。貧困勞動者、城鄉未繼續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以下稱“兩后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含新生代農民工、退捕漁民)、下崗失業人員、退役軍人、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等實施免費就業技能培訓,培訓考核合格后,受理開班申請的縣區人社部門根據就業技能培訓工種(項目),給予培訓機構500元-2400元/人的培訓補貼。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兩后生”參加培訓期間,按每人每天50元標準給予生活費補貼。市轄區范圍內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兩后生”,可在公共職業訓練基地參加免費就業技能培訓,并享受生活補貼。(皖政辦〔2019〕24號《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辦理流程:符合條件的六類人群向申報—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審核并撥付培訓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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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區社會保障服務中心:65597567
10.企業新錄用人員崗前培訓補貼。企業對簽訂12個月以上勞動合同的新錄用人員,在勞動合同簽訂后12個月內組織崗位技能培訓的,培訓考核合格后,由人社部門按每人1000元給予企業一次性的培訓補貼。(合人社秘〔2020〕5號市人社局、財政局《關于貫徹落實〈安徽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辦理流程:企業于開班前5個工作日向單位所在地的人社部門提出開班申請,經審核同意后方可開班。同時登錄安徽省職業培訓信息系統,錄入培訓相關信息。培訓考核合格后,企業按照培訓合格人數向人社部門申報培訓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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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區社會保障服務中心:65597567
11.企業在崗職工技能提升培訓補貼。企業組織在崗職工開展技能提升培訓,根據培訓后取得的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人數,單位所在地的人社部門按照中級工1500元、高級工2000元、技師3500元、高級技師5000元給予企業一次性培訓補貼。(皖政辦〔2019〕24號《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辦理流程:企業于開班前5個工作日向單位所在地的人社部門提出開班申請,經審核同意后方可開班。同時登錄安徽省職業培訓信息系統,錄入培訓相關信息。培訓后職工取得上一級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的,企業按照培訓取證人數和對應等級,向人社部門申報培訓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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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區社會保障服務中心:65597567
12.失業保險金申請。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70號《合肥市失業保險辦法》)
辦理流程:失業人員通過支付寶城市生活或現場申報—區(開發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審核次月發放,每月25日發放至個人社保卡銀行賬戶
咨詢電話:
蜀山區社會保障服務中心:65597570
13.就業補貼。用人單位招用領取2個月以上失業保險金人員,簽訂12個月以上固定勞動合同并按時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6個月以上的,按所招用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本期剩余失業保險金的70%,由失業保險基金給予用人單位最多每人5000元的就業補貼。被招錄的領金人員,其應領未領的失業保險金期限按規定予以保留。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自解除合同之日起 6 個月以內被原用人單位(同一股東、合伙人或法人經營的不同的勞務派遣機構視為同一用人單位)重新錄用,或是身份由原單位職工變為勞務派遣人員,以及僅變換勞務派遣機構但未變更實際用工單位的,不得申領就業補貼。(合人社秘[2018]537號市人社局《關于轉發<省人社廳 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完善穩定就業和支持創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辦理流程:單位申報—區(開發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市失業保險管理中心撥付資金[縣(市)直接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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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區社會保障服務中心:65597570
14.創業補貼。領金人員在領金期間個人或與他人合伙創辦企業的,可申領創業補貼,標準為領金人員本期應領未領的失業保險金和同期由失業保險金代繳的醫療保險費。(合人社秘[2019]233號 市人社局、財政局《關于轉發<關于進一步完善失業保險促進就業創業相關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辦理流程:個人申報—街道(鄉鎮)失業經辦機構初審—區(開發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市失業保險管理中心撥付資金[縣(市)直接撥付]
咨詢電話:
蜀山區社會保障服務中心:65597570
15.創業成功補貼。領金人員在領金期間個人或與他人合伙創辦企業的,可申領創業補貼,標準為領金人員本期應領未領的失業保險金和同期由失業保險金代繳的醫療保險費;上述企業連續繳納失業保險費滿6個月的,可申領5000元創業成功補貼。(合人社秘[2019]233號 市人社局、財政局《關于轉發<關于進一步完善失業保險促進就業創業相關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辦理流程:單位申報—區(開發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市失業保險管理中心撥付資金[縣(市)直接撥付]
咨詢電話:
蜀山區社會保障服務中心:65597570
16.企業職工轉崗培訓補貼。對開展轉崗培訓的企業,單位所在地的人社部門按照不低于1200元/人的標準給予企業培訓費用補貼。轉崗轉業培訓工種(項目)由企業結合實際自主確定,培訓工種(項目)與目前所從事的崗位工種(項目)不隸屬于同一職業分類之下。(皖政辦〔2019〕24號《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辦理流程:企業于開班前5個工作日向單位所在地的人社部門提出開班申請,經審核同意后方可開班。同時登錄安徽省職業培訓信息系統,錄入培訓相關信息。培訓考核合格后,企業按照培訓合格人數向人社部門申報培訓補貼。
咨詢電話:
蜀山區社會保障服務中心:65597567
17.公益性崗位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用人單位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的,用人單位應依法按月足額支付崗位人員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并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以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的5項社會保險費用為標準(不含勞動者自己繳納部分)給予用人單位;崗位補貼分為個人崗位補貼和用人單位崗位補貼: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標準給予就業困難人員崗位補貼;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標準給予用人單位崗位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補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含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合財社[2017]384號市財政局、人社局《關于印發<合肥市市區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合人社秘[2018]537號市人社局、財政局《關于轉發<省人社廳、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完善穩定就業和支持創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辦理流程:公益性崗位用人單位按季申報—區人社部門審核—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撥付補貼資金。
咨詢電話:
蜀山區人社局就業促進科:65123617
18.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五項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合財社[2017]384號市財政局、人社局《關于印發<合肥市市區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辦理流程:用人單位按季申報—區人社部門審核—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撥付補貼資金。
咨詢電話:
蜀山區人社局就業促進科:65123617
19.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每人每月350元職工養老保險補貼(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職工養老保險補貼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職工醫療保險補貼。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準)。(合人社秘[2018]537號市人社局、財政局《關于轉發<省人社廳、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完善穩定就業和支持創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17號
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擴大就業創業政策覆蓋面提高補貼標準的通知》)
辦理流程:按季申報—社區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機構初審匯總—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審核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撥付補貼資金。
咨詢電話:
蜀山區社會保障服務中心:65597574
20.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對招用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并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按其為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五項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高校畢業生個人應繳納的部分),補貼期限不超過12個月。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并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規定標準申請職工養老保險補貼和職工醫療保險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24個月,標準為按月給予職工養老保險補貼350元和100元職工醫療保險補貼。(合財社[2017]384號市財政局、人社局《關于印發<合肥市市區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17號
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擴大就業創業政策覆蓋面提高補貼標準的通知》)
辦理流程:小微企業申報—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審核撥付資金。
咨詢電話:
蜀山區創業服務中心:65110731
21.員工制家庭服務業社會保險補貼。注冊地在本市市區行政區域內,持有工商企業營業執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證照憑證,經所在地的區人社部門認定的員工制家庭服務企業,與員工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標準給予企業社會保險補貼(不包括員工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員工制家庭服務企業社會保險補貼,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員工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員工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準)。(合財社[2017]384號市財政局、人社局《關于印發<合肥市市區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辦理流程:經認定的員工制家庭服務企業半年申請一次—企業所在地的區人社部門核查原件—區人社部門審核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撥至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咨詢電話:
蜀山區人社局就業促進科:65123617
22.新創業失敗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所創企業工商登記注冊滿1年不滿3年的企業注銷后,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出資人登記失業,并以個人身份續繳社會保險費6個月以上的初次創業的勞動者,按照企業納稅總額的50%(最高不超過1萬元),給予一次性社會保險費。(合財社[2017]384號市財政局、人社局《關于印發<合肥市市區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辦理流程:新創業失敗人員申報—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審核并撥付資金。
咨詢電話:
蜀山區創業服務中心:65110731
23、一次性就業補貼。對與小微企業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業補貼。(合人社秘[2018]537號市人社局、財政局《關于轉發<省人社廳、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完善穩定就業和支持創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辦理流程:企業(個人)申報—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審核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撥付補貼資金。
咨詢電話:
蜀山區創業服務中心:65110731
24、就業見習補貼。經人社部門認定的見習基地吸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16-24歲失業青年參加見習,見習期限為3-12個月。見習單位按月發放見習人員基本生活補助,補助標準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其中:就業補助資金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標準給予見習單位補貼),支持見習單位適當提高基本生活補助。見習期間,為見習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人均100元(一次性),見習指導費人均200元支付給見習單位(一次性)。對見習期滿與見習畢業生簽訂12個月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且留用人數占當年度見習畢業生50%以上的見習單位,根據吸納見習畢業生人數按照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單位一次性獎勵。(合財社[2017]384號市財政局、人社局《關于印發<合肥市市區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17號
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擴大就業創業政策覆蓋面提高補貼標準的通知》)
辦理流程:見習企業申報—市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審核并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撥付至見習企業。
咨詢電話:
蜀山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65504459
25、特定崗位補貼。高校畢業生到鄉鎮、街道、社區等基層崗位就業,按照分級保障的原則,特定崗位人員報酬由省地共同承擔,其中省財政通過就業資金對皖北地區和大別山區,按照年人均12000元給予補貼,其他地區按照年人均8400元給予補貼,其余部分由各地財政安排的就業資金承擔。(皖人社秘〔2014〕154號 省人社廳、財政廳《關于做好2014年高校畢業生基層特定崗位工作的通知》)
辦理流程:用人單位在“陽光就業”網上申報—各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審核后,按規定撥付補貼。
咨詢電話:
蜀山區人社局就業促進科:65123617
26、一次性創業補貼。對畢業2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返鄉農民工、建檔立卡貧困勞動者首次創辦小微企業,自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合人社秘[2018]537號市人社局、財政局《關于轉發<省人社廳、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完善穩定就業和支持創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辦理流程:個人向創業項目所在地人社部門申報—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審核公示后撥付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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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區創業服務中心:65110731
27、創業項目扶持資助。每年評選100個左右優秀大學生創業團隊,經評審,按創業項目給予3萬元、5萬元、10萬元的資助。資助對象為高校在校生(含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在校生)或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含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在校生)在合肥市范圍內創辦的企業或個體工商戶。(合辦[2018]18號《合肥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8]368號市人社局、財政局《關于印發合肥市高校畢業生創業項目扶持資助實施細則的通知》)
辦理流程:在校生申報—高校初審—市人社部門審核;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實體申報—孵化基地初審—市人社部門審核;個人創業項目申報—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初審—報市人社部門審核。
咨詢電話:
蜀山區創業服務中心:65110731
28、創業擔保貸款。十類創業人員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個人申請額度不超過15萬元,累計次數不超過3次,每次貸款的最長年限為3年,前兩年財政全額貼息,第三年不貼息;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申請不超過300萬元貸款的,按基準利率50%給予貼息。(財金[2017]224號 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安徽省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國發[2018]39號《國務院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財金[2018]449號《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中國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轉發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做好創業擔保貸款財政貼息工作的通知》)
辦理流程:各類創業人員申報—創業項目所在地區(開發區)人社部門推薦—擔保機構提供反擔保—經辦銀行放款;整貸直發:各類創業人員申報—創業項目所在地區(開發區)人社部門推薦—郵儲銀行審核放款—區(開發區)財政部門貼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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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區創業服務中心:65110731
29、大學生創業創新引導資金。為在校或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創辦企業提供免資產抵押融資,最高可提供免息貸款1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合辦[2018]18號 中共合肥市委辦公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支持人才來肥創新創業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辦理流程:各類創業人員申報—興泰擔保和興泰保障金公司審核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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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區創業服務中心:65110731
30、招聘會攤位補貼。舉辦公益性免費招聘會的民營職業中介機構(信用等級“A”級以上(含A級)入場企業戶數50家以上、招聘崗位2500個以上),按照入場招聘企業數200元/戶給予攤位補貼。(合財社[2017]384號市財政局、人社局《關于印發<合肥市市區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辦理流程:單位申報—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審核后撥付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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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區人社局就業促進科:65123617
31、創業基地以獎代補。各類創業園區自創業實體入園之日起,3年內給予房租減半補貼;1年內給予水電費減半補貼;3年內給予物管費、衛生費、治安費、環保費等減免補貼。(合財社[2017]384號市財政局、人社局《關于印發<合肥市市區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辦理流程:創業實體申報—所在創業孵化基地—所在縣(市)區、開發區創業服務指導機構匯總—區人社部門審核并撥付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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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區創業服務中心:65110731
32、社會資本孵化基地補貼。社會資本、民營企業或高校投資建設和管理運營的孵化基地,為初次創業的勞動者提供生產經營場地(包括現代農業、工業廠房、商貿店鋪、辦公樓宇等)或創業服務平臺(包括創客空間、創新工場等眾創空間),場地租金不超過同類地區、同類型場地平均租金的80%,物業費用不超過同類地區、同類型場地平均物業費的70%,且被市人社局認定為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可申請孵化基地補貼。根據符合條件并在基地孵化9個月以上的企業戶數,3年孵化期內,按照每戶每年3000元的標準給予孵化基地補貼。(合財社[2017]384號市財政局、人社局《關于印發<合肥市市區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辦理流程:孵化基地申報—所在區創業服務中心初審—區人社部門審核并撥付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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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基層就業平臺補助。新建站高校畢業生就業加油站20萬元,每年10萬元運行補助;對初次認定的市級、省級、國家級“充分就業社區”分別給予一次性5萬、10萬、20萬元補助;每個年度績效考評合格給予“充分就業社區”1萬元運行補助。為本地企業輸送人才,按照500元/人給予獎補。(合人社秘[2016]357號市人社局、財政局《關于貫徹落實新形勢下就業創業有關政策的通知》)
辦理流程:高校或社區申報—各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初審—市人社、財政部門驗收、公示后下文—撥付資金。
咨詢電話:
蜀山區人社局就業促進科:65123617
34、在肥就業補貼。組織當年畢業生在我市就業達到一定比例或就業人數50人以上,簽訂6個月勞動合同的并繳納社保費的,按300元/人給予補貼;另再按照組織50人、100人、200人、300人在我市企業就業的,給予1萬元、2萬元、3萬元、5萬元獎勵。(合人社秘[2018]511號市人社局、財政局《關于促進更高質量就業有關問題的通知》)
辦理流程:在肥各類高等院校和中職學校、技工院校向院校所在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申報—縣(市)、區(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公示無異議—撥付補貼資金至各類院校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外地各類高等院校和中職學校、技工院校直接報送市人社局—市人社部門,公示無異議—撥付補貼資金至各類院校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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