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申領養犬登記證和犬牌是否必須到戶籍或者居住所在地的受理點?個人和單位申領需要哪些條件和材料?
A:不需要,群眾可以根據需求,選擇就近或任意申領點辦理,也可網上辦理。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固定住所的個人,可以申領,所需材料如下:
合肥市戶籍人口:養犬人身份證、固定住所證明(房產證或租房合同等)
非合肥市戶口:養犬人身份證、居住證
國(境)外人員:境外人員居留證、固定住所證明(房產證或租房合同等)
除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供犬只的有效免疫證明和犬只的近期全身正面、側面電子照片。
單位飼養犬只需要具有以下條件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辦理登記:
有護衛工作需要的證明材料;(分縣市局治安大隊出具)
有健全的養犬管理制度;
有看管犬只的專門人員;
有犬籠、犬舍或者圍墻等圈養設施以及養犬標識;
犬只品種、數量清單;
犬只有效免疫證明;
犬只的近期全身正面、側面電子照片;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Q:中華田園犬是不是禁養犬種?
A:不是,中華田園犬在我市是可以飼養的,包括重點管理區域內。
Q:金毛、拉布拉多、哈士奇等是不是禁養犬種?
A:不是,金毛、拉布拉多、哈士奇等雖然體型較大,但對人類攻擊性不強,適合家庭飼養,不屬于禁養犬種。想要確定自己飼養的是否是禁養犬,可以通過犬只登記手機APP中的自動識別功能比對,或者到養犬登記辦理點由工作人員認定。
Q:重點管理區域攜帶犬只外出應該注意哪些?
A:重點管理區域攜帶犬只外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為犬只佩戴標識;
為犬只束牽引帶并牽引,牽引帶長度不得超過一點五米;
主動避讓行人;
乘坐電梯或者上下樓梯時,主動避讓他人;
在人群擁擠場合懷抱犬只或者為犬只佩戴嘴套;
即時清理犬只排泄物;
不得由未成年人單獨攜帶犬只;
單位飼養的犬只因診療、免疫等原因需要離開飼養場所的,應當將其裝入犬籠。
Q:哪些場所是禁止犬只進入的?哪些區域禁止養犬?
A:禁止犬只進入的區域包括:(導盲犬、助殘犬等輔助犬只以及工作犬只除外)
禁止攜帶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禁止攜帶犬只進入室內公共場所和設有禁入標識的室外公共場所。
禁止攜帶犬只進入醫院、學校,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辦公區等公共場所。
禁止養犬的區域包括:
禁止帶犬只進入的室內公共場所和設有禁入標識的室外公共場所內不得養犬;
醫院、學校,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集體宿舍不得養犬;
其他養犬可能干擾他人或存在不適合養犬情況的地點。
Q:申領養犬登記證是否收費?費用多少?辦理時限?申領期限?
A:新生犬只或免疫間隔期滿的犬只,應按照要求及時進行免疫,并在取得免疫證明后20日內,攜帶犬只辦理養犬登記。首次申領養犬登記證和犬牌免費辦理,自受理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辦結。犬牌損壞、丟失需要更換的,由中標企業(南京聚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按照中標價格收取。
Q:養犬登記證和犬牌是否有有效期?期滿后如何辦理?
A:養犬登記證有效期為一年,期滿后需要繼續養犬的,養犬人應當在期滿前三十日內,持犬只免疫證明和養犬登記證辦理延續手續或通過線上辦理。犬牌信息與養犬登記證同步更新,不需要單獨辦理延期手續。
Q:新條例實施后,重點管理區域家中飼養兩只以上犬只或飼養禁養犬的如何處理?是否有期限?
A:群眾可以將超過限養數量的犬只和飼養禁養犬按下列方式處理:送給符合條件的人飼養;送往一般管理區飼養;送給犬只收容場所(包括臨時收容場所)。新條例實施后,有一個月的緩沖期,犬主可以在7月1日前按上述方式處理。7月1日后,公安機關將按照分步實施、序時推進的原則,對禁養犬、違規犬飼養者責令限期改正(限期10天),逾期未改正的,依法予以處罰。
Q:臨時攜帶犬只進入重點管理區域的如何處理?
A:禁止攜帶禁養犬進入重點管理區域。攜帶非禁養但未在本市登記的犬只進入本市重點管理區域的,應當持有犬只免疫證明;連續逗留時間超過三個月的,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辦理登記手續。
Q:工作生活中發現不文明養犬行為如何舉報?
A:單位或個人在生活中發現上述違法違規養犬行為的,可根據不同行為按照下列途徑舉報:
對違反限養禁養規定、未按規定辦理養犬登記及延續手續、攜帶禁養犬進入重點管理區域、外出未為犬只佩戴標識、遺棄犬只、飼養犬只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嚇他人或者驅使犬只傷害他人的,可撥打110向公安機關舉報;
對養犬人未為犬只束牽引帶并牽引、未即時清理犬只排泄物影響環境衛生及違反規定攜帶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進入禁止進入場所的,可撥打12319向城市管理部門舉報;
對未按照規定對飼養犬只進行免疫、擅自掩埋或者隨意拋棄因病死亡或者死因不明犬只尸體的,可撥打電話向農業農村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