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東縣辦理狗證需要哪些材料
1.肥東縣戶籍人口:養犬人身份證、固定住所證明(房產證或租房合同等)
2.非肥東縣戶口:養犬人身份證、居住證
3.國(境)外人員:境外人員居留證、固定住所證明(房產證或租房合同等)
4.除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供犬只的有效免疫證明和犬只的近期全身正面、側面電子照片.
根據《合肥市養犬管理條例》,在養犬過程中有以下行為的,依法給予下列處罰:
(一)每戶養犬超過一只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每只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二)在重點管理區域飼養禁養犬只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沒收禁養犬只,并處以每只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三)未辦理養犬登記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對個人處以五百元以上一千 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四)養犬人未為犬只束牽引帶并牽引的、養犬人未即時清理犬只排泄物影響環境衛生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罰款.
有其他違法違規養犬行為,如犬只擾民,放任、驅使犬只恐嚇或者傷害他人,違反規定進入禁止進入場所,未按規定免疫等,依法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