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地點:
在居住地所屬的街道辦或派出所戶籍窗口申辦,但有些區的社居委也可以委托辦理居住證。
辦理條件:
1、年滿16周歲的流動人口;
2、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
3、有固定住所、穩定職業或者連續或就讀;
4、未滿16周歲但是到合肥來準備住上6個月,有固定住所、穩定職業或者連續就讀也可辦理;
ps:居住在單位或者學校集體宿舍的流動人口,可以由單位或者學校申領居住證。
辦理材料:
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居住處所證明(含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房屋租賃合同、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等)/就業、就讀證明
辦理費用:
免費
居住證有效期:
1年,期滿需重新攜帶證件材料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