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安徽省戶籍人員申辦出入境證件
一、辦理程序
1網上預約,部分出入境大廳可直接辦理
2照相并填寫表格
3窗口遞交申請
4繳費
5審批并制證
6領取證件
二、應提交的材料
1身份證。
僅持身份證的非本省戶籍人員可首次申請、換發、補發,失效重新申領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臺灣通行證、護照單獨加注以及申請往來港澳、臺灣團隊旅游簽注。
2身份證+本省就業證明(一年以上社保證明)/本省就學證明(學生證)/和本省戶籍人口的親屬關系證明(我省居民的非我省配偶、子女、父母)。
符合這些條件的非我省戶籍人員除以上各類出入境證件外,還可辦理往來臺灣各類簽注。
3身份證+我省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居住證。
持有有我省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居住證的非本省戶籍人員,可在居住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以上各類出入境證件,以及往來港澳、臺灣各類簽注。
申請人未滿16周歲的,須由監護人或者監護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請。陪同的監護人須交驗本人居民身份證并留存復印件,如戶籍信息未載明監護關系的,還應交驗能夠證明監護關系,且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并留存復印件;監護人委托他人陪同的,還須交驗委托書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并留存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