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電動車辦理過舊牌照,現在需要更換新牌照嗎?
根據《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從2007年11月1日起,合肥市對電動自行車實行常態化管理,發放的電動自行車號牌,長期有效,可以正常使用。
根據《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十條、第三十一條相關規定,合肥市區停止辦理摩托車注冊登記,但因公務需要的除外。市區以外注冊登記的摩托車不得遷入市區登記;市區以外的摩托車不得進入市區二環路以內(不含二環路)以及其他限制區域內的道路行駛。
我的電動自行車上的是外地號牌,現在還可以繼續使用嗎?
建議車主到車輛原注冊地注銷號牌,在合肥重新登記辦理。
車輛必須是以下規定的合格產品:
2019年4月15日以前購買的(以購的發票日期為準),符合國家《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簡稱“舊國標”)和省公安廳發布的符合登記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的合格產品;2019年4月15日后購買的(以購的發票日期為準),符合國家《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簡稱“新國標”)和獲得CCC認證證書且在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管理系統中可以查詢到的合格產品。
(2)對于不符合新、舊國家標準,不能辦理電動自行車號牌的在用電動自行車,車主請先關注微信公眾號“電動自行車登記”或“合肥交警”,通過該微信公眾號,填寫完整相關信息,申請自助辦理登記,臨時通行標志可以寄遞領取或到就近的上牌點領取。目前該系統正在進一步完善、測試中,暫未上線。我們將在集中登記上牌前擇時向社會公布微信公眾號入口和辦理流程。
沒有車輛合格證和發票了怎么辦?
這種要分情況對待。對于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車主要去銷售企業補辦合格證和發票;對于符合舊國標的電動自行車,合格證必須補辦,發票可以容缺;對于既不符合舊國標,又不符合新國標的在用電動車,車主應當以承諾的方式證明車輛來源合法,合格證和發票可以容缺。
為什么戶籍不在合肥的要提供居住證?可以用房產證來證明身份嗎?
今天早上9點,合肥召開了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工作新聞通氣會,現場傳來最新好消息。為了簡化程序,方便市民辦理,車主不用提供居住證或者居住證明,只需要準備身份證、車輛合格證、購車發票等相關材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