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合肥市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調整
合肥市自2019年5月1日起,以全省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和300%核定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
一、單位職工繳費基數
2019年5月和6月,職工月繳費基數按照2017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和300%核定上下限,上限由16981.74元下降為13556.22元,下限由3396.35元下降為2711.24元。
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需分段申報,2018年7月至2019年4月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按2017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100%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申報;2019年5月和2019年6月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可在2017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0%、70%、80%、90%、100%、150%、200%、250%、300%九個檔次中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繳費金額見下表:
三、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需分段申報,2018年7月至2019年4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按2017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660.58元/月的60%(即3396.35元/月)申報;2019年5月至2019年6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按2017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4518.74元/月的60%(即2711.24元/月)申報。參保人員在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同時,須繳納醫療救助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