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參保居民。
上年度已參保居民可以登陸“合肥醫保”微信公眾號,點擊“居民參保”,通過“微信”支付方式,自行參保繳費。居民到戶籍地或居住地社(村)居委參保繳費的,由社區(村)工作人員幫助居民通過微信公眾號續保繳費,或通過“合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平臺”參保登記、代收代繳醫保費用。
(二)新參保居民。
持戶口本或居住證,到戶籍地或居住地社(村)居委參保登記,由社(村)居委通過“合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平臺”錄入參保人員信息(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家庭住址、手機號碼等),代收代繳醫保費用,打印《安徽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專用票據》(以下簡稱《專用票據》)。
(三)中小學生。
中小學生參保工作由學校負責組織。9月1日至10月30日,所在學校應通知學生家長,通過登錄“合肥醫保”微信公眾號線上參保繳費。既往未參保的新入學學生,學校應通知學生家長持戶口本或居住證,到戶籍地或居住地社(村)居委參保繳費。學校應統計學生的參保人數,在11月10日前報各縣(市)區、開發區醫保管理部門。
(四)高校學生。
在肥高校學生,由所在高校組織參保繳費登記。10月30日前,各在肥高校通過網絡向市醫保中心居民醫??茍笏驮谛W生名單的電子版,由市醫保中心導入數據庫備份。11月1日起,各高校通過參保平臺批量線上繳費,或者組織學生通過登錄“合肥醫保”微信公眾號參保繳費。
(五)醫療救助對象。
參保費用由城鄉醫療救助基金全額代繳,個人無需繳費。8月30日前,由縣(市)扶貧辦、縣(市)區(開發區)衛健、民政部門分別提供8月份在冊人員名單(紙質加蓋公章和電子檔各一份),交縣(市)醫保中心、區醫保管理部門,直接導入參保系統。12月31日前,按照上報的醫療救助對象人數和個人繳費標準,分別從縣(市)、區(開發區)醫療救助資金帳戶劃轉到縣(市)、市居民醫保財政專戶。
(六)其他人員。
1. 未在參保期參保的退役士兵、刑滿釋放人員、外國專家共同生活子女、精神障礙患者(需持有市精神障礙患者救助卡),可到市、縣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辦理補保手續。
2.一周歲以內新生兒,可憑戶口本在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為民服務中心辦理參保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