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哪些居民能申請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1:哪些人可以參保
(一)本市戶籍城鄉居民;
(二)非本市戶籍,持有本市居住證且在原籍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及其未成年子女;
(三)在肥各類學校學生;
(四)隨在本市工作的外籍專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
2:繳費標準是什么
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為830元/人
其中:
財政補助550元/人
個人繳費280元/人
集中參保期是什么時候?
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集中繳費期
3:如何參保
1、上年已參保居民可以登陸“合肥醫保”微信公眾號,點擊“居民參保”,通過“微信”支付方式,自行參保繳費;也可以到戶籍地或居住地社(村)居委參保登記。
2、新參保居民持戶口本或居住證,到戶籍地或居住地社(村)居委參保登記。
3、一周歲以內新生兒憑戶口本在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鄉鎮)辦事處辦理。自出生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參保繳費的,從出生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超過3個月參保繳費的,自繳費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
4、醫療救助對象由城鄉醫療救助基金全額或者定額代繳。
4:關于門診待遇
★基層普通門診
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的普通門診費用,按60%報銷。單次限額分別為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為20元、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50元;年度上限100元/人。
★大額普通門診
在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的普通門診費用(不含慢性病門診),政策范圍內醫藥費用單次達到200元且年度累計超過500元的,超過部分按照60%比例報銷,年度上限為2000元/人。
★慢性病門診(57種慢性病種)
按病種分別設定年度支付限額,限額下按醫院級別規定的報銷比例報銷。
申報時提供病歷、出院記錄(或疾病診斷證明)和相關檢查報告單等。經參保地經辦機構組織醫療專家鑒定,符合準入標準的,次日起享受待遇。★“高血壓、糖尿病”兩病門診
未納入門診慢性病保障范圍的“高血壓、糖尿病”患者,需要長期服藥干預控制的城鄉居民參保人員,持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開具的診斷證明,到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登記建檔,次月起享受“兩病”門診待遇。報銷比例為50%(甲類藥品和集中帶量采購藥品按60%比例報銷)。年度上限分別為高血壓360元/年、糖尿病480元/年。
5:關于住院待遇
起付線及支付比例:
6:關于生育待遇
參保產婦住院分娩定額補助1200元。
妊娠期、分娩期因并發癥住院治療的按照普通住院待遇執行,不再享受分娩定額補助。
7:關于大病保險待遇
起付線:1.5萬元。貧困人口在省內就醫起付線為0.75萬元,分段報銷比例分別提高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