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材料:
1、本市戶籍的新生兒,憑新生兒戶口簿辦理參保;
2、非本市戶籍的新生兒,分三種情況參保:
A、父母一方是本市戶籍的,憑新生兒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本市戶籍的父母一方的戶口簿,辦理參保手續;
B、父母不是本市戶籍但持有本市居住證,新生兒隨父母在本市常住的,可以憑新生兒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父母一方的戶口簿和居住證,辦理參保手續;
C、父母一方在合肥就業,已參加社會保險的,可以憑新生兒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社保證明,辦理參保手續。
辦理地點:
1、集中參保期(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補繳當年并參加下一年度醫保: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村)居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