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領養犬登記證和犬牌是否必須到戶籍或者居住所在地的受理點?
不需要,群眾可以根據需求,選擇就近或任意申領點辦理,也可網上辦理。
個人和單位申領需要哪些條件和材料?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固定住所的個人,可以申領,所需材料如下:
合肥市戶籍人口:養犬人身份證、固定住所證明(房產證或租房合同等)
非合肥市戶口:養犬人身份證、居住證
國(境)外人員:境外人員居留證、固定住所證明(房產證或租房合同等)
除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供犬只的有效免疫證明和犬只的近期全身正面、側面電子照片。
單位飼養犬只需要具有以下條件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辦理登記:
有護衛工作需要的證明材料;(分縣市局治安大隊出具)
有健全的養犬管理制度;
有看管犬只的專門人員;
有犬籠、犬舍或者圍墻等圈養設施以及養犬標識;
犬只品種、數量清單;
犬只有效免疫證明;
犬只的近期全身正面、側面電子照片;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工作生活中發現不文明養犬行為如何舉報?
單位或個人在生活中發現上述違法違規養犬行為的,可根據不同行為按照下列途徑舉報:
對違反限養禁養規定、未按規定辦理養犬登記及延續手續、攜帶禁養犬進入重點管理區域、外出未為犬只佩戴標識、遺棄犬只、飼養犬只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嚇他人或者驅使犬只傷害他人的,可撥打110向公安機關舉報;
對養犬人未為犬只束牽引帶并牽引、未即時清理犬只排泄物影響環境衛生及違反規定攜帶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進入禁止進入場所的,可撥打12319向城市管理部門舉報;
對未按照規定對飼養犬只進行免疫、擅自掩埋或者隨意拋棄因病死亡或者死因不明犬只尸體的,可撥打電話向農業農村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