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張三在2020年8月份因個人意愿失業,然后向社保機構申請階段性失業補助金。不過,張三以前領過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失業保險金停發(以前應領10個月,領了5個月重新就業了,還剩5個月)。也即是說,此時張三存在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本次張三因個人意愿失業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那其申請階段性失業補助金,請問常州地區的情況是向其發放申請階段性失業補助金,還是審批其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謝謝!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近期出臺的一系列新政策新舉措,失業保險保障范圍進一步擴展到所有城鄉參保失業人員。主要有四種情況:
一是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社會保險法》和《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對參保繳費滿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發放失業保險金。同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40號,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自2019年12月起,對領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可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至法定退休年齡。
二是領取一次性生活補助人員。《失業保險條例》規定,用人單位為招用的農民工繳納失業保險費,農民工個人不繳費,對連續工作滿1年的失業農民工,發放一次性生活補助。
三是階段性領取失業補助金人員。《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6號)規定,2020年3月至12月,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參保失業人員,發放失業補助金。(根據常人社發〔2020〕83號文件規定,申請對象:2020年3月至12月,在我市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且未就業的失業人員;或者參保職工失業前最后參保地為我市、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間失業且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可向我市申領失業補助金。)
四是階段性領取臨時生活補助人員。《通知》規定,2020年5月至12月,對2019年1月1日之后參保不滿1年的失業農民工,發放臨時生活補助。
失業人員可以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http://si.12333.gov.cn)、電子社保卡渠道(所有已開通電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眾號)等全國統一入口,網上申領失業保險金或失業補助金。登陸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后,請按照以下步驟申領失業補助金:
第一步“選地區”。選擇“申領開通地區查詢”,查詢所在申領參保地是否開通網上申領服務。
第二步“辦申請”。凡已開通服務的地區,選擇“失業保險金網上申領”或“失業補助金網上申領”,辦理網上申領。
第三步“查結果”。選擇“失業保險金審核結果查詢”或“失業補助金審核結果查詢”,查詢審核結果。經審核符合申領條件的,發放相關待遇。
除上述國家統一入口外,還可通過線下辦理地址:常州市錦繡路2號 政務服務中心1號樓1樓大廳C區13-16號;
常州網上辦理地址(不支持失業補助金申領):
www.czrsj.cn;
可通過網辦大廳“登錄系統—待遇申請—失業保險待遇核定申請”,按要求上傳材料,在“申請進度”中選擇“申請提交”。
常州手機辦理:常州人社APP。
可通過人社APP“服務-失業登記及待遇-失業保險核定”并按要求上傳相關材料辦理。
建議查看“常州人社”微信公眾號2020年7月22日“失業人員又有新福利啦!我市將階段性實施失業補助金政策”和2020年7月29日“失業保險金≠失業補助金!申領條件、待遇大不同!”的推文。
由于您的情況比較特殊,建議直接聯系失業保險待遇審核窗口85588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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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