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經費的使用有哪些新的放寬措施?
來源:省科技廳
省級科研項目直接費用列支范圍進一步拓寬。具體為:與科研院所、高等學校等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編制外人員工資性支出、參與科研項目的退休返聘人員費用,可在省級科研項目勞務費中列支。為更好體現科研人員的勞動價值,軟件、集成電路設計等人力研發成本較高的特定領域的省級科研項目,可列支固定崗位或事業編制人員勞務費。因科研活動需要,項目承擔單位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和有關人員參加由其主辦的會議,對確需負擔的城市間交通費、國際旅費,可在會議費等費用中列支。
項目間接費用核定比例進一步提高。對于省級自然科學類科研項目,500萬元以下部分的間接費用不超過30%(原比例為20%),500-1000萬元部分不超過25%(原比例為15%),1000萬元以上部分不超過20%(原比例為13%),間接費用的績效支出不計入項目承擔單位績效工資總額基數,納入項目承擔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管理。間接費用的績效支出中,給予35周歲以下青年科技人員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