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目前正是2021年老年人居民醫保交費,他們都有省社保卡,咨詢:1)直接往省社保卡的金融帳戶里交錢就可以了嗎,醫保中心會扣除嗎?2)如果錢充到帳戶里了,至11月20日前他們看病消耗掉一些錢,那帳戶里的余額又不足了,是否在11月19日要確認一次帳戶里的余額足夠交費?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2021年度我市市本級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集中參保繳費工作于2020年9月開始,根據市相關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2021年度我市市本級(新北區、天寧區、鐘樓區)居民醫保集中參保繳費工作截止日期為2020年11月20日。
二、2021年度我市市本級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為:在常高校大學生每人每年200元,未成年居民(含新生兒)每人每年320元,老年居民每人每年670元,非從業居民每人每年850元。
除應參加職工醫保以外的,非我市戶籍的居民(曾參加過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在校學生(具有我市學籍),以及港澳臺居民(在我市居住且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持居住證(或學籍證明)參保,個人繳費標準按上述標準執行。
三、符合免繳條件的困難群眾(低保人員、無固定收入重殘人員、特困供養人員、重點優撫對象、農村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等),個人不需要繳費,年度保費全額由政府承擔。
四、符合參保條件的居民,屬首次辦理參保繳費手續的,請至戶籍所在地(或居住證領取地)街道(鎮)居民醫保經辦服務窗口(聯系方式見附表)辦理相關手續(在常高校大學生的參保繳費手續,由所在學校統一辦理)。
五、2021年度居民醫保首次繳費和續保繳費主要使用《江蘇省社會保障卡》(以下簡稱“省社保卡”),已有其他借記卡簽約賬戶的,從其簽約賬戶扣繳,繳費人應在對應銀行賬戶存足保費。尚未領取省社保卡的居民應盡快至就近的省社保卡辦理點申請制卡。首次使用省社保卡繳費的,參保人員本人需攜居民身份證原件和省社保卡,前往對應銀行網點激活金融功能和簽訂扣費協議。因賬戶問題無法協議扣款的,11月1日起,可通過銀行柜臺、微信、支付寶、POS機刷卡等渠道繳費。
如您想進一步了解居民醫保的繳費渠道及方式,可撥打常州稅務特服號96888732或關注“常州稅務”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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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