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農村特困人員”,可以享受什么保障措施?
來源:江蘇省民政廳
我省農村特困人員的年供養標準按照蘇北、蘇中和蘇南上年度本縣(市、區)農民人均收入的50%、45%和40%確定,供養形式分為集中供養和分散供養,由五保戶自愿選擇,分散供養經費中會統籌部分用于醫療和喪葬。
此外,分散供養的80周歲以上的特困老年人按不低于60元/月·人的標準給予護理、服務補貼。分散供養的特困對象還可享受到關愛服務,由鄉鎮(街道)民政辦、一名黨員或村(居)干部(由村、居委員會確定)、一名供養對象的鄰居或親屬(由村、居委員會幫助聯系)和分散供養對象簽訂“1+1+1+1”的關愛照料服務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