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社會救助保障最新標準是多少?
來源:南通市政府辦公室
新標準從2020年7月1日起開始執行:
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全市統一提高至710元/人/月。
二、提高特困人員供養標準:
(一)農村五保供養標準:通州區、崇川區、港閘區、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通州灣示范區1040元/人/月,海門市、啟東市1010元/人/月,海安市、如皋市、如東縣880元/人/月。
(二)城市“三無”老人供養標準:通州區、崇川區、港閘區、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通州灣示范區2025元/人/月,海門市、啟東市1945元/人/月,海安市、如皋市、如東縣1795元/人/月。
三、全市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集中供養標準為2650元/人/月,分散供養標準為1855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