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州,男員工的妻子生二胎,男員工是否享受護理假及護理假津貼?如果有的話如何辦理?
來源:常州市政府辦公室
根據《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前兩款規定的假期視為出勤,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前兩款規定的假期。
職工或者職工未就業配偶分娩、流產、引產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男方單位為其連續繳費足10個月的生育保險,男職工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職工產假或者休假期間,享受的生育津貼低于其產假或者休假前工資的標準的,由用人單位予以補足;高于其產假或者休假前工資的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截留。
男職工護理假津貼報銷所需材料:《出生醫學證明》《常州市生育服務聯系單》或《批準再生育一個孩子生育證》。
辦理地點:常州市社保中心(錦繡路2號1號樓1樓B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