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對發展養豬有哪些激勵政策?
來源:常州市政府辦公室
財政方面:一是優先支持“村企合作”新建上規模的現代化養豬的美麗牧場項目,單個項目最高補助不超過500萬元;二是支持規模化養豬場和種豬場建設,具體按部省市有關項目指南執行;三是繼續實施種豬能繁母豬補貼政策;四是實施養殖機械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對納入江蘇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品目的適用于養豬生產的農機裝備進行補貼;五是按國家規定落實好仔豬、種豬和冷鮮肉運輸的“綠色通道”政策。
金融方面:一是實行階段性養豬貸款貼息和強化生豬保險政策;二是強化能繁母豬和育肥豬保險政策,暫時將能繁母豬、育肥豬保險金額分別提高到1500、800元/頭;三是發揮農業信貸擔保貸款、市現代農業產業基金的政策性支持功能,為種豬場和規模養豬場申請貸款、進行融資提供支持。
土地方面:一是把符合規劃的美麗牧場發展用地需求,列入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不少于5%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二是將生豬養殖用地作為設施農用地,按農用地管理,不需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三是在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前提下,允許生豬養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為養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補平衡;四是有針對性地合理增加附屬設施用地規模,取消原政策規定的15畝上限,保障廢棄物處理等設施用地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