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現在不知道去哪里能開未婚單身證明了,去哪里都說不給開,希望指條明路去哪個單位能夠開這個證明
解答內容::根據《民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相關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號文件規定:“自文件發布之日起,除對涉臺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單中已列出國家的公證事項仍可繼續出具證明外,各地民政部門不再向任何部門和個人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根據《江蘇省婚姻登記工作規范》蘇民規〔2018〕1號第三十二條規定:現役軍人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軍人證件和部隊團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到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登記的,還應當提交已注銷的戶口簿或者戶口注銷證明。
如有其它問題需要咨詢,可撥打我區婚姻登記處電話:82803236。
回復單位:金壇區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