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發現職業病的是工傷嗎?
來源:張家港市人民政府
答:人社部發〔2013〕34號第八條“曾經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當時沒有發現罹患職業病、離開工作崗位后被診斷或鑒定為職業病的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自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一)辦理退休手續后,未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退休人員;
(二)勞動或聘用合同期滿后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勞動或聘用合同后,未再從事解除職業病危害作業的人員。
所以,辦理退休手續后未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被診斷或鑒定為職業病的,可以申請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