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進疑問
來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根據《市政府關于印發蘇州市戶籍準入管理辦法的通知》(蘇府規字【2016】3號)第五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申請戶口遷入,并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辦理:?
(一)在國外、境外取得學士及學士以上學位的留學人員;
(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職業技能等級一級或者碩士研究生以上學位的人員;
(三)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職業技能等級二級或者本科學歷,且年齡男性40周歲、女性35周歲(緊缺專業、急需的年齡可放寬至男性45周歲、女性40周歲)以下的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
(四)具有職業技能等級三級或者大專學歷,且年齡在30周歲(緊缺專業、急需的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被市區單位合法聘用,連續工作滿2年以上,同時段參加社會保險,并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
(五)按照畢業生就業政策,接收的畢業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
(六)按照畢業生就業政策,接收的蘇州生源的中專畢業生、技(職)校畢業生;
(七)因家庭實際困難需要照顧父母、配偶而調動的在職干部,及其符合隨遷條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者失業未婚子女;
(八)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接受辦理的其他人員。
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人員,應當與市區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同時段繳納社會保險。
第(一)項至第(四)項人員,除本人戶口準遷外,允許其配偶及未成年、失業未婚子女隨遷。
2.人才引進落戶手續由各地人才服務中心負責經辦,具體經辦手續建議咨詢用人單位所屬地人才服務中心。
蘇州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聯系電話:65815515;
園區人才中心:66605852;
新區人才中心:68257969;
相城人才中心:67591902;
吳中人才中心:66056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