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你好,領導。 根據:武人社【2019】65號文件印發的《常州市武進區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經辦規程(試行)》的通知:第九章附則第三十四條本規程自2019年12月1日起實施。 1. 并沒有我前封咨詢信里面,領導提到的是從2020年開始實施執行的字眼。2.去年辦理征地事宜的繳費截止時間是2019年12月23日左右,是在有關該文件發布的時間段里面,時間也是在該號文件里面提到的2019年12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時間內。 3.既然有新的政策文件在完善中,為何要求被征地農民限期一定要交清費用? 為何仍是按照2006年的文件針對16周歲以下的是6000元的補助,當中相差12年的生活水平?
解答內容::請致信或致電武進區農業農村局(辦公室86310141)、人社局(聯系方式,聯系區農業農村局時咨詢)咨詢
回復單位:市農業農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