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二手房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時,需要提供該房物業費繳納發票材料。請問這一交易過戶登記前置條件的法律依據?
來源: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答:根據《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物業所有權發生轉移時,業主應當與物業服務企業結清物業服務費用。”根據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關于認真做好《蘇州市存量房買賣合同(2014版)》和《蘇州市商品房買賣合同(2014版)》啟用中相關物業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存量房網簽管理機構在受理網簽備案時應當查驗合同文本和相關附件的完整性。”其中存量房買賣合同附件三需提供物業結清憑證。特此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