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新建地下車庫,基礎設施配套費可以減免多少金額?
來源: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回復:根據市政府辦公室抄告單(蘇府抄〔2001〕61號),明確列入可減免城市基礎設施費項目包括:
1.用城市建設資金安排的配套設施、公共建筑項目;
2.財政全額撥款的市委、市政府實事項目及其他項目;
3.捐助、募集用于任何社會公益事業項目;
4.非營業性的市政公用設施的配套項目;
5.非營業性的風景園林景點的配套項目及園林景點項目;
6.學校教育用房;
7.非轉制的市、區級醫院的醫療用房;
8.經市政府批準減免的其他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