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方式的企業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的優惠嗎?
來源:蘇州地稅局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23號)的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無論采取查賬征收方式還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50萬(含50萬,下同)的,均可以享受財稅2017年第43號文規定的其所得額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政策(以下簡稱“減半征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