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董事不在公司任職,取得該公司支付的董事津貼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來源:蘇州地稅局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執行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121號)規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089號)第八條規定的董事費按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征稅方法,僅適用于個人擔任公司董事、監事,且不在公司任職、受雇的情形。因此,對于不在公司任職的董事津貼,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某董事不在公司任職,取得該公司支付的董事津貼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來源:蘇州地稅局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執行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121號)規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089號)第八條規定的董事費按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征稅方法,僅適用于個人擔任公司董事、監事,且不在公司任職、受雇的情形。因此,對于不在公司任職的董事津貼,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