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科技企業孵化器是否需要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來源:蘇州地稅局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科技企業孵化器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89號)第一條的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對符合條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孵化企業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因此,目前對對符合條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孵化企業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請問科技企業孵化器是否需要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來源:蘇州地稅局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科技企業孵化器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89號)第一條的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對符合條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孵化企業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因此,目前對對符合條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孵化企業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