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尊敬的局長:
您好!我是一個19年畢業的大學生,所學專業在今年之前比較冷門,所以招考單位和人員都很少,以至于在去年的應屆時期,未找到穩定的工作,只是選擇了一個臨時的崗位積累工作經驗。而今年因為疫情影響,國家針對應屆畢業生采取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將70%的事業單位崗位分給應屆生,是對于應屆生的一個很好的機會。但對于我們來說,其實是比較無奈的。有很多小專業,大家能遇到的機會少,所以競爭激烈。而今年應屆崗位大幅擴招,但由于我們已經臨時落實了工作單位,就沒辦法擁有競爭機會,我覺得不太公平。作為臨時工作,有了微薄的收入,繳納了社保,可學籍仍然保存在市人才服務中心,我認為也包括在應屆生的行列里。我覺得將是否繳納社保作為定義應屆的條件有些苛刻。
如果非要以應屆來說的話,如果第一年未落實工作而在家中待業,反而在今年能落實好的穩定的工作,這可能會助長不去努力奮斗在家守株待兔的懶惰風氣,也是對于我們這樣一直努力學習,并且在臨時的工作中依然保持積極態度、積累經驗的一類人的一種打擊。希望能夠將應屆的條件稍微放寬一些,多給我們一些機會,能夠真正將保障全人群就業落到實處。
感謝您閱讀我的建議!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今年,國家和省相繼出臺文件要求今明兩年事業單位空缺崗位主要用于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我市按照上級要求,加大高校應屆畢業生的招聘力度,今明兩年,除規定的高層次人才崗位招聘外,其他適合或能夠用于招聘高校畢業生的崗位,主要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原則上不低于70%。今年我市的統一招聘也有近30%的崗位適合往屆生報考,并且提供了部分專業不限以及其他招聘條件相對寬泛的崗位,盡可能滿足各類考生的報考需求。下一步,我們將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我市實際,適時調整招聘要求和相應口徑,開展招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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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