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簽訂的合同是否免征印花稅?
來源:蘇州地稅局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37號)第二條的規定,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本通知自2008年1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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