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蘇州國土局
問:房產證、土地證上是夫妻兩個人的名字,兩人離婚了,法院把房子判給了一方,請問該怎么辦理除名手續?是否需要雙方去辦理?
答:申請人需攜帶房產證、土地證或不動產權證、身份證明、明確不動產物權歸屬的生效法律文書等材料,單方至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辦理不動產的轉移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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