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樓院外的槐樹遮擋光線,小區沒有物業公司,是否應由街道負責處理?
來源:市綠化園林局
根據《南京市城市綠化條例》規定,居住區綠地,實行物業管理的,由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約定負責;未實行物業管理的,由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請聯系街道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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