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教育局公布《合肥市中小學辦學行為“十不得”》。
一、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學生考試成績和排名;
二、不得以學生考試成績為依據分班和排座位;
三、不得隨意占用體育、藝術、綜合實踐等課程;
四、不得超過規定布置過量課后作業;
五、不得占用學生休息時間集體補課;
六、不得侮辱、歧視、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
七、不得舉行周考、月考等超過規定次數的統一考試;
八、不得組織或者參與任何形式的有償家教;
九、不得因學生學業問題羞辱其家長;
十、不得要求學生家長批改作業。
11月2日,合肥市66所學校聯合向全市中小學發布倡議,全面落實《合肥市中小學辦學行為“十不得”》。
關于全面落實《合肥市中小學辦學行為“十不得”》的倡議書
各中小學:
近日,合肥市教育局公布了《合肥市中小學辦學行為“十不得”》,旨在進一步規范學校辦學行為及教師職業行為,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讓廣大中小學生快樂成長。
貫徹落實“十不得”,是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相關政策規定的需要,更是優化教育生態、尊重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和教育教學規律的需要。目前我市少數學校存在學生課業負擔過重等問題,不利于中小學生健康成長。各級中小學教師都要有責任擔當、教育情懷,自覺全面執行“十不得”,要將促進學生身心健康作為日常工作的重要內容;各級中小學校長對于維護“十不得”執行力和權威性更有義不容辭、不可推卸的直接領導責任。
作為合肥市一所普通的學校,我們堅決擁護市委市政府的決策,積極響應《合肥市中小學辦學行為“十不得”》,逐條對標銷賬,做好教職工和學生家長的政策解釋工作,進一步規范學校辦學行為,提高學校管理水平,并在此向全市廣大中小學校、廣大教師發出倡議:
落實“十不得”是教育回歸育人本位、凈化教育生態的重要舉措,體現了合肥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對辦人民滿意教育、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的態度、立場、勇氣和決心。我們每一所學校、每一位教師都要嚴肅對待“十不得”,從現在做起、從我做起,嚴格貫徹“十不得”,共同打造讓所有孩子健康成長的教育生態環境,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成長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發起學校(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