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離婚后沒有房產,婚內首套房貸未還清,但公積金貸款不是主貸人,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嗎?
來源: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根據規定,借款人及配偶申請公積金貸款后如遇特殊情況需要更改貸款申請信息或申請增加(減少)抵押人的,應提供真實、有效的證明文件,并向貸款銀行提出申請,經銀行審核后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按照您的描述,婚內家庭申請的公積金貸款暫未還清,離婚后需要申請貸款系統去名業務,需攜帶:
1、夫妻雙方身份證、離婚證;2、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3、去名申請書;4、房屋產權證。到貸款辦理銀行申請,銀行送材料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部門進行審核,以貸款部門審核結果為準。如申請貸款去名業務辦理成功后,個人名下無房,首次購房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