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民辦學校的法律依據是哪些?
來源:秦淮區
相關法律依據如下:
【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主席令第45號)第二十七條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設立、變更和終止,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核、批準、注冊或者備案手續。
【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2002年12月28日主席令第80號)第十一條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審批;舉辦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審批,并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地方性法規】《南京市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設置辦法》、《南京市民辦幼兒園設立、變更、終止的規定(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