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外地交的社保,轉入南京市需要辦理什么手續?
來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跨統籌區轉入人員,在我市參加社會保險后,需同時提供以下資料至區社保經辦機構申請接續社會保險關系:
(1)填報《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2)由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基本醫療保障參保(合)憑證》;
(3)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人員提供戶口簿(我市戶籍)原件及復印件;
(4)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委托他人代辦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書、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如仍有不明之處,建議您在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撥打南京市12333人工服務,核對相關信息后進行具體咨詢。